1.目的 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等程序,避免工器具的超标领用及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 三车间(焙烧车间) 3.管理规定 3.1 车间所属工具实行车间、班组、员工个人三级管理制度,分别由材料员、班组长、个人负责保管;建立《工器具台账》、《工器具领用登记表》,材料员负责登记各级工器具领用、保管、更换情况。 3.2 各级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务:及时地申请领用生产中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保管,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延长工具使用寿命。 3.3 每月各班组申报新增、更换工器具计划;车间对计划、实物进行审查、审核后,纳入材料计划。 3.4 工具配发 3.4.1 按工作需要,维修电、钳工配发常用、必备的个人工具。 3.4.1 班组配发本专业常用工器具、仪表、机械、小型设备,以及成套的五金工具。 3.4.3 贵重仪器仪表、设备、大型工器具等由车间统一保管。 3.5 班组或个人使用的工器具需要增加配置的,所在班组提出申请,经车间批准,方可配发,并纳入当月材料计划, 3.6 班组或个人领用的工器具,因正常磨损、超使用周期、失去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由所在班组提出申请,填报《工器具领用登记表》,正常配发。 3.7 班组(个人)人管理的工具,原则上属于班组(个人)专用,如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班组(个人)负责赔偿。 3.8 各班组使用、保管的工具,每次使用完后应保证整洁、完好、成套,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如有丢失、损坏,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3.9 使用车间保管的工器具,须到材料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掌握工具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必须清理干净,由材料员当场完好后方能收回、入库。 3.10 所有工具必须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各类仪器仪表,要保持精密准确,并有专人负责检查、检修。 3.11 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应按工艺要求,在工具强度、性能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严禁串规代用(如螺丝刀代凿子、扁铲等);不允许专用工具代替普通工具,精具粗用现象,并在使用中注意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 3.12 妥善保管工具。工具应放在固定场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支撑、垫靠;工具箱要整齐、清洁,定位摆放,开箱知数,帐物相符;使用完毕后的工具应做好防腐防损工作,长期不用的工具应交班组、车间统一保管。 3.13 做好清点和检查工作。 车间每季度对班组、个人领用的工具进行清点和校验检查。 3.14 做好工具的修复和报废工作。 对于正常磨损的工器具,凡能修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原来的性能;对于不能修复的工具,经车间鉴定后,在定额范围内可按手续报废,实行以旧换新。 3.15 由车间保管的工器具,属于本车间内部各岗位共用,如遇其它车间、部门借用,须经车间主任批准。 3.16 员工因调岗、离职等变动,所在班组应及时收回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核对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并上报车间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本管理规定条款若与上级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条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