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能源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能耗数据的取得,取得能耗数据必须要安装适当的计量器具,在我国,有一个强制性标准GB17167,对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以及主要设备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进行了强制性的规定,在管理过程中,对这个标准的理解及实施非常重要。 但是,是不是一定要达到标准的要求才能顺利的进行能源管理呢?当然,这个是强制性标准,有技术法规的作用,作为企业来讲,是必须要达到的。但是实际管理上,企业需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达到管理的方便,如果没有任何计量器具,没有数据,说什么都是白扯。 另外一个在现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过程中,审核员和企业都比较关注的就是,对计量器具如何检定校准,以及是否必须要检定校准,有没有相关的依据呢? 一、强制计量管理是国家对某些影响重大的计量项目,例如 :
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制定检定计划,规定检定周期,实行定点检定.进行强制管理。检定证书和检定标记,由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二、对于如下一些工作的计量器具,国家采取非强制管理的办法,由企业、事业组织的计量机构制定检定计划、规定检定周期,自行检定或选择计量机构送检。
因此,可看出对于企业进行能耗考核工作的计量器具可以自行检定,而对于贸易结算(例如进出工厂的电表,则需要强制检定,当然,在我国,产权属于供电所)。 因此,在企业实际的能源计量管理中,可以参考如下方式规定:
对于检定周期,可以参照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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